2013年以来,湖州市在“三改一拆”行动中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新机制,坚持把“无违建”创建作为重中之重,突出市县联动、拆旧禁新、重改重用,不断强化高控格局、高效实施、高质管理和高压态势,全域整体推进“无违建”创建取得明显成效。截至今年5月底,全市旧住宅区、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累计完成2330.5万平方米,完成省下达三年目标任务的166.46%;拆除违法建筑1258.79万平方米,完成省下达三年目标任务的209.8%;腾出土地25176亩。目前,三县两区创建申报率达100%。
一、集聚多方资源,以高控格局打响创建
一是健全组织聚人力。该市通过开展无违建道路、无违建河道、无违建村(社区)、无违建乡镇(街道)多级联创,层层部署工作、层层强化责任,打响“无违建”创建攻坚战。市及各县区第一时间设立了相应的“无违建县”创建工作机构,抽调人员脱产集中办公,确保财政配套,做到机构、人员、经费三落实。
二是完善政策聚物力。引导各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“无违建”创建标准,出台创建实施方案。长兴县及时出台了《关于开展“无违建”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安吉县制订了《安吉县“无违建乡镇”长效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吴兴区印发了《吴兴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办法》,进一步完善政策配套,使“无违建”创建有章可循。
三是注重扶持聚财力。在“三改一拆”中将财政资金等资源重点向“无违建”创建倾斜,德清县通过“以奖代补”形式对“一户多宅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2000元/户的资金补助,对今年被评为“无违建村”的行政村将给予8万元的奖励,成功创建“无违建镇”的乡镇(开发区)给予30万元的奖励,提高了镇村创建热情。
二、突出主体联动,以高效实施强化创建
一是政府主导推进。始终坚持无违建创建政府主导,3月召开了全市“三改一拆”专项行动总结暨“无违建县(区)”创建动员大会,5月第四次现场会、全省“无违建县(市、区)”创建工作座谈会相继召开。三县两区均已申报“无违建县(市、区)”创建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申报创建无违建道路13条、无违建河道10条、无违建村(社区)595个、无违建乡镇(街道)64个。
二是媒体宣传助推。以“无违建县”为主线,市本级及各县区充分利用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互联网等各种载体,在各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和专刊进行全方位的报道,设立了“推进三改一拆建设美丽湖州”、“记者在行动 现场目击”等栏目深入组织各类典型报导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同时,各乡镇、街道通过发放倡议书、“小手拉大手”、宣传贴画、宣传展版、流动宣传车、农民信箱短信等途径开展宣传,使“三改一拆”工作和创建“无违建村”活动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做到了全市域覆盖。截至目前,全市各级媒体共刊发(播出)有关“三改一拆”报道已有4100多篇。
三是市民主动参与。以市民监督团开展实地参观督查为切入点,围绕“三改一拆”行动和“无违建”创建开展监督活动,积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,多次组织前往县区查看“三改”现场、监督违法建筑拆除情况,并听取介绍、查看进度,提出宝贵意见,实现了政府和群众的良性互动,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相互结合,切实激发了市民支持“三改一拆”、参与“无违创建”的热情与激情。
三、狠抓建章立制,以高质管理保障创建
一是“零违建”承诺制。填写自查登记表,有违法建设的,如实填写,作出限期自拆承诺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。党员、干部、村居社区干部均对照标准,开展“零违建”承诺活动。
二是“零增量”报告制。完善属地查处工作机制,健全日常管理巡查机制,分片包干,责任到人,发现一起,制止一起。将控违工作年度考核目标,对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、拆违控违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确保不新增一平方米违法建设;如发现有瞒报漏报情形,按规按纪追究责任。
三是“零保留”公示制。建立违法建设公开曝光制度,每月遴选公布“十大违法建筑”,乡镇街道及村、社区也定期公布辖区内重大违法建筑“晒家底”,责令限期拆除,及时公开违法建设查处结果。
四是“零遗漏”监管制。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监管奖惩体系,组建“民情信息监督员”,对举报人给予奖励。对违建予以强制拆除,执法、建设、国土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管。对拒不停建或者拒不拆除的当事人,由所在乡镇、街道牵头,执法、建设、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强制拆除工作。
四、注重拆改并抓,以高压态势巩固创建
一是全力以赴拆。组织开展沿路、沿河、沿山等重点地段区域残留违法建筑连线、连片拆行动;继续开展“十大违建王”拆除、集中推进日拆违、大型拆违推进会等拆违行动,实现拆旧控新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管理,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。
二是千方百计改。根据“宜农则农,宜绿则绿,宜建则建”的原则,探索拆后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办法和创新完善土地利用机制,及时清理拆后垃圾,通过建造公共基础设施、引进民间资本开发等方式对拆后土地进行建设、绿化、复垦等,有效利用土地资源,改善居民生活环境。该市共累计腾出用地23000余亩,拆出了发展空间,助推了转型升级,真正做到“拆以致用”。
三是不遗余力管。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网络,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。在乡镇和街道整合基层国土资源所、基层规划管理站、乡镇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相关职能,实现“三位一体”的监管新模式,实行工程项目(包括农村私人建房)联合受理、联合踏勘、联合审批、联合放样、联合监管、联合验收,切实强化“违法用地”、“违法建筑”监管,做到审批在先、全程管控,坚决杜绝未批先建、超标违建、乱搭乱建等情况发生。